9.5 土石方回填


9.5.1 施工前应检查基底的垃圾、树根等杂物清除情况,测量基底标高、边坡坡率,检查验收基础外墙防水层和保护层等。回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确定回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、铺土厚度、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。
9.5.2 施工中应检查排水系统,每层填筑厚度、辗迹重叠程度、含水量控制、回填土有机质含量、压实系数等。回填施工的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。当采用分层回填时,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进行上层施工。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、压实系数及压实机具确定。无试验依据时,应符合表9.5.2的规定。
表9.5.2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
9.5.3 施工结束后,应进行标高及压实系数检验。
9.5.4 填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9.5.4-1、表9.5.4-2的规定。
表9.5.4-1 柱基、基坑、基槽、管沟、地(路)面
基础层填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

续表9.5.4-1
表9.5.4-2 场地平整填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

 
条文说明
9.5.1 基底不得有垃圾、树根等杂物,坑穴积水抽除,淤泥挖净,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土石方回填施工前应将回填料的性质和条件通过试验分析,然后根据施工区域土料特性确定其回填部位和方法,按不同质量要求合理调配土石方,并根据不同的土质和回填质量要求选择合理的压实设备及方法。
    回填料的施工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(-6%~+2%),取样的频率宜为5000m 3取1次,或土质发生变化时取样。
9.5.2 对重要工程土石方回填的施工参数(每层填筑厚度、压实遍数和压实系数)均应做现场试验确定或由设计提供。检测回填料压实系数的方法一般采用环刀法、灌砂法、灌水法。
9.5.4回填料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。采用环刀法取样时,基坑和室内回填,每层按100m 2~500m 2取样1组,且每层不少于1组;柱基回填,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%,且不少于5组;基槽或管沟回填,每层按长度20m~50m取样1组,且每层不少于1组;室外回填,每层按400m 2~900m 2取样1组,且每层不少于1组,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。
   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,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,但每层不少于1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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